2、关于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3、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 4、关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公示公告更多>> 关于对2021年度援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通… 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关于做好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机械电子专业有关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从事工程咨询(投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职称代码 系列代码 系列名称 职称名称 0101 01 高等学校教师 教授 0102 副教授 0103 讲师 0104 助教 0201 02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研究员 0202 副研究员 0203 助理研究员 0204 研究实习员 0301 03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研究员 0302 副研究员 0303 助理研究员 0304 研究实习员 0401 04 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 0402...
参加自治区级评审的,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职称评审通知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用人单位、教育局、人社局和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注册、申报、审核、评审。未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系统ICP备案号:新ICP备10002072号 技术支持: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
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大局、实效原则每年统一通过登录新疆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xjrsjxjy.com)按照拟晋升职称级别来进行供需科目在线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 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时...
第三条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四条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职称(编审、美术编审);副高级职称(副编审、技术副编审、高级校对);中级职称(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初级职称(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
第三条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四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