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注: PFOA类是指:(i)全氟辛酸(335-67-1),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ii)全氟辛酸盐类;(iii)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即会降解为全氟辛酸的任何物质,包括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基团且以其中(C7F15)C部分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任何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等14种新污染物被列入重点管控范围,被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212/t20221230_1009167.html 重 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3—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清单. ...
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清单》明确了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包括《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内分泌干扰物 3、抗生素 4、微塑料。瑞零科技可以提供全套新污染物标准物质,可溯源到国际权威机构(NIST和NPL),标准物质有:1, 全氟...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是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清单。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
原标题:六部门列清单:3月1日起重点管控14种新污染物 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等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具备阻燃特点的十溴二苯醚等14种新污染物,将被严格销售管控,或禁止生产、禁止新建生产装置、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重点管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