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
违反森林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并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森林保护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恢复森林保护标志,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
以下是新森林法与老森林法的主要区别: 一、立法理念与目标 立法理念:老森林法在制定理念和方针上偏向于林业的经济价值和林产品的提供,而新森林法则更加突出森林的生态价值,强调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管理目标:新森林法明确提出了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目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
新修订的森林法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思想,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根本目的,从森林权属、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
森林法的制定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相关部门依法管理森林资源,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二、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三、管理体制1. 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是负责管理森林...
第四条 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第五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
一,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需遵守森林法规定 新森林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采伐林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林地上的林木,虽然其并非位于森林区域内,但采伐行为依然受到森林法的规范. 二,采伐需取得采伐许可证 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需向相关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新修订版于202O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结合我国生态建设的实际,增加了森林权属保护,强调了森林分类经营。新《森林法》有利于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改《森林法》的哲学依据是( )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