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
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规程》提出,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停车位分布进行规划,符合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
《指导意见》指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
为推进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范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在其官网进行公示。根据《意见》,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00:00/00:00 住建部: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 本地小助手发布于:山西省2022.07.09 09:2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