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水利厅 财政厅 发改委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2022-02-16 来源:阅读原文 阅读1069下一篇: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 上一篇: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2021〕10号)...
2022年09月09日 17:12 点击:[245] 附件【桂发改投资〔2021〕302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党政机关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pdf】已下载172次上一条:桂建管〔2016 〕 1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明年起,唐山全市执行!【正文】近日,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54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668号)规定,自明年起,唐山市将全部实行新的电价政策。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主要针对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其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