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情势变更相比不可抗力,除了解除还有其他法律效果。首先,发生情势变更后,民法典鼓励通过当事人通过交涉、调解等各种非诉讼途径找到理想解决方案。这也是相较2009年规定的新增。其次,自合同法改变了之前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之后,不可抗力作为合同变更事由再无实定法依据,可以认为立法...
将第一款中的“非不可抗力”删除,同时还删去司法解释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更准确地划定了情势变更制度与合同解除制度的区别,准确界定情势变更所致的是“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不利益后果而非“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后果。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在《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一文中,采用类型化的方法进行思考与分析,就其中最为关键的不可抗力与争议最大的情势变更的适用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不可抗力规则 新冠肺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以下简称“疫情及其防控”)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对这一问题的...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 一、本文概述 新冠肺炎疫情自2019年底爆发以来,对全球产生了深远且广泛的影 响。它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也对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领 域产生了重大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原则成为 了法律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议题。本文旨在探讨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 ...
其六,如果疫情及其防控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行使请求权的,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制度的适用?以上问题的回答,分别涉及到合同法领域的不可抗力制度、情事变更制度、合同解除制度、违约责任制度、风险负担规则、诉讼时效制度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疫情及其防控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而争议最大的,则是疫情及其防控导致继续履行合同...
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合同法领域的诸多制度。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在《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一文中,采用类型化的方法进行思考与分析,就其中最为关键的不可抗力与争议最大的情势变更的适用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不可抗力...
总之,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社会各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商业合同方面,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成为重要的法律保护,但及时与合作伙伴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仍然是企业应采取的重要策略。在法律发展方面,疫情带来了对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挑战,涉及公民权利和自由等问题,需要平衡国家利益与责任。而在国际层面,全球...
安理战疫 | 新冠肺炎疫情下谈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冲突与解决安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商事法律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安理拥有70余名合伙人和300多名法律专业人员。客户包括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高科技、外资企业、及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涉及投资、金融、保
王轶教授在其论文《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中,探讨了新冠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对合同法领域的影响,尤其是对损失分配问题的处理。文章以类型化方法分析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提出了对合同法下损失分配的见解。首先,文章探讨了不可抗力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不可抗...
(1)情势变更:如果受疫情影响,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导致明显不公平,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申请适用情势变更规则,按照公平原则处理,酌情减免相应的责任。 (2)不可抗力:如果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或者由于疫情的影响,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应当按照不可抗力情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