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余某容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余某羽犯数罪,何某松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追缴后上缴国库。
据刘李冰反传销团队讯:8月4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斑美拉”特大传销案(查看相关报道请点击此处)进行一审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 ▲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案发,被告人余石容...
8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林区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追缴后均上缴国库。该起特大传销案是玉州区法院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