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是2012年文化部办公厅出版的图书。文件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办市发〔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规范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
(1)综合执法职责:了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和职能定位,明确执法职责和权力。 (2)行为规范要求:掌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行为规范要求,包括法律法规遵守、廉政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 (3)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学习,深入了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结合规范要求进行讨论。 3.学习方法: (1)课堂学习:参加...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该《规范》于2012年5月23日由文化部办公厅以办市发〔2012〕11号印发。《规范》共20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书名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
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规范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综合执法队伍,我部制定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规范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规范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规范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
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处罚等公务时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各级执法部门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实施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上级执法部门负责对下级执法部门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