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
以“数据二十条”中首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为基础,通过明确其权利属性,以一种新型的事实上使用权规范各方数据参与者间的权利义务,通过“赋权+限权”模式平衡数据参与者的利益,并通过数据综合治理,以“数据——权利分离理论”保证数据资源在数据市场中的流通活力,有效实现新型数据产权制度框架下以数据资源持有权为...
石志国: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是很好的法律依据 9月1日,由人民网·人民数据主办的“数据要素发展座谈会暨数据要素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活动在人民日报社成功举办。在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圆桌对话环节中,浙江大学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科技日报社原副...
以“数据二十条”中首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为基础,通过明确其权利属性,以一种新型的事实上使用权规范各方数据参与者间的权利义务,通过“赋权+限权”模式平衡数据参与者的利益,并通过数据综合治理,以“数据——权利分离理论”保证数据资源在数据市场中的流通活力,有效实现...
因此,《数据二十条》以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以满足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的不同利益诉求。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
摘要:中国要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我国要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 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 “数据二 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地...
刘畅:数据交易可无限复制的#数字经济 #数字化转型 - 数字化新商业于20240610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4.3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率先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数据收益合理化分配。更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加强数据要素技术和产品创新,建立和发布一批数据赋能产业、城市和生活的创新应用场景。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数据要素实施细则2024年政策展望 今年国家数据局可能还将在以下5个方面,进一步的制定实施细则:1、在数据产权方面,国家发改委在“数据二十条”中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未来可能会出台具体的数据产权登记、流转、交易、保护等实施细则,明确数据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