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权利是由数据持有者与不同相对方的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可分解为数据生产关系、持有关系、流通关系、征用关系等权利模块,以此呈现多主体围绕数据分享利益的价值生成格局。数据生产关系描述了数据持有者将与数据来源者有关的信息记录于数字化载体的过程,数据来源者与数据持有者分别享有法定在先权利模块和数据...
数据权利是由数据持有者与不同相对方的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可分解为数据生产关系、持有关系、流通关系、征用关系等权利模块,以此呈现多主体围绕数据分享利益的价值生成格局。数据生产关系描述了数据持有者将与数据来源者有关的信息记录于数字化载体的过程,数据来源者与数据持有者分别享有法定在先权利模块和数据财...
数据权利是一项新兴权利,湘潭大学肖冬梅教授认为,数据权利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双重属性:数据人格权主要包括数据知情同意权、数据修改权、数据被遗忘权,其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是保障隐私空间,让人们享受大数据时代的“美好生活”;数据财产权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权、数据可携权、数据使用权和数据收益权,其功能是引导数据资源...
为增强数据确权肯定论的强度,应从哈勒尔所提出的内在理由出发,论证主张数据权利的正当性。权利源于个人,内在理由可以还原为增进权利人的利益。但是,数据权利人的利益价值与权利本身的价值之间有着普遍的缺口,“自主性”不足以弥补这个缺口,需要通过数据权利对共同善的贡献而得到弥合,自主性与共同善构成了证成数据...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用户有权行使个人数据权利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用户有权行使个人数据权利。如果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用户行使数据权利的,用户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国家立法保护用户个人数据 数据时代,国家立法保护用户个人数据。但是,用户使用应用服务,授权运营商使用自己的数据好像已经成为了“约定俗成”...
应对企业数据进行类型化赋权。对企业收集的原始数据,应认为个人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对经企业加工处理后形成的衍生数据,应类比添附制度认为企业取得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对于为学习、研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企业数据,应认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对企业数据权利的侵害。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高度重视数据...
(一)数据权利配置的排他范式 所谓排他范式,是指法律将财产调配的决策权赋予某权利人,由其负责决定和监督财产使用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配置策略。排他范式将物作为权利配置的逻辑起点,通过建立“客体—主体—内容—行使—保护”的权利结构,确保权利人全面支配财...
个人数据权利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具有七项权利内容: ①知情同意权。 即收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目的必须明确,并经用户的知情同意。 ②决定权。 即有权限制、拒绝或撤回他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
数字社会的良性治理需要提升公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重新审视大数据时代公民的数据权利,重构数字社会的数字技术伦理秩序。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中公民“数字化生存”的内在要求。当前,全球面临严峻的“数字鸿沟”,我国公民数字素养平均水平不高,未来要加强科普和...
李爱君:数据权利属性与法律特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 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权利的性质是由权利结构确定的。权利结构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客体组成。权利主体是享有权利的人。权利的内容是特定的行为,是权利人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