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抓取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规制策略...22 1. 完善立法...23 明确数据抓取的法律边界...24 设立专门的数据保护机构...25 2. 加强执法监管...26 提高数据抓取行为的查处力度...27 建立跨部门协作
我国当前对于数据抓取行为的竞争法规制主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在这一条款的具体运用中,需要遵循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平衡数据保护与竞争权益之间的冲突、数据开放与信息保护之间的冲突;还需要通过对竞争关系、行为正当性、数据必需设施抗辩等实...
本研究将探讨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方法和规制措施,为相关部门的监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综述和市场调研,了解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影响;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的理论分析,探讨认定方法和规制措施;最后通过案例分析验证研究成果。02 数据抓取行为概述 数据抓取的定义与类型 数据抓取...
经济利益进行保护,因此北京海淀法院、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创锐公司作为刷宝APP的运营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抓取搬运某音APP中的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实质性内容,攫取了微播公司的竞争资源,削弱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创锐公司作为刷宝APP的运营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抓取搬运抖音APP中的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实质性内容,攫取了微播公司的竞争资源,削弱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损害了消费者福利,破坏了短视频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被诉行为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基于该行为获得的利益。因此,创锐公司的被诉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12月21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非法抓取、出售抖音直播数据案。判决认定,未经许可的抓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侵害了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合法权益。法院因此判令实施抓取行为的上海六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六界公司”)停止获取、使用上述数据,并赔偿抖音100万元。
“刷宝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40 2023-09 3 “光激化学发光分析系统通用液”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构成技术秘密技术方案的认定) 28 2023-09 4 “西门子”仿冒混淆案(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42 2023-09 5 “巴曲酶”原料药拒绝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拒绝交易纠纷的管辖确定) ...
创锐公司作为刷宝APP的运营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抓取搬运抖音APP中的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实质性内容,攫取了微播公司的竞争资源,削弱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损害了消费者福利,破坏了短视频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被诉行为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基于该行为获得的利益。因此,创锐公司的被诉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创锐公司)未经许可,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抖音APP中的5万余条视频文件、1万多个用户信息、127条评论内容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微播公司以创锐公司的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处理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创锐公司的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