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至15日为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本文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着重介绍其中一则典型案例,主要内容是数据抓取导致原告利益受损,最终法院认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对原告进行赔偿500万元,并且要求停止抓取行为。一、基本案情,...
上诉人某软件公司获取、使用、展示、分析微博平台数据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裁判要旨 微博平台数据分为未设定访问权限的公开数据和其他非公开数据,根据被诉行为表现,上诉人某软件公司系通过利用技术手段破坏或绕开被上诉人公司访问权限,抓取、存储微博平台中包括已设置访问权限的非公开数据的平台数据,并基于这些数据...
1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微梦公司诉简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额支持微梦公司诉请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一、案情分析 广东高院审理查明,简亦迅公司在每次抓取微博数据时,均通过变换IP地址和微博用户账号...
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创锐公司)未经许可,直接抓取、搬运抖音平台数据集合中的5万余条短视频文件、1万多个用户信息、127条用户评论内容,并在刷宝App进行展示和传播。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播视界公司)以创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创锐公司刊登声明、消除...
此外,本案还认定,擅自抓取他人数据的行为和正当的“链接”行为存在本质区别,对以设链为名而行抓取数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以否定评价。 来源:知产北京 编辑:Sharon
复娱公司不同意微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双方不存在竞争关系;复娱公司被诉行为未损害消费者利益,亦未破坏互联网市场秩序,且作为新商业模式应当首先推定为具有正当性;复娱公司提供后台数据,证明其未抓取微博数据,仅为设置链接,不会造成用户混淆;微梦公...
北京天同(上海)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团队律师代理国内头部社交平台“小红书”--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行吟公司”)与厦门固某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固某公司”)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闽民终1871号案),有效阻止了固某公司对行吟公司的侵权行为,充分维护了客户利益。该案成功...
本案作为北京首例短视频平台数据集合不正当竞争案件,明确了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法律性质和独立的经济价值,区分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益范畴,聚焦了互联网平台数据集合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对短视频平台经营者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数据形成的合法权益给予法律保护。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案例汇编腾讯诉字节案:抓取使用微信公众号数据信息违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裁判要旨1.通过设置Robots协议禁止其他经营者抓取数据信息具有一定合理性。2.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抓取公开数据,即使违反Robots协议,亦不当然意味着该单独爬取数据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本案法院最终也没有认定涉案单独抓取数据的行为构成不正...
市场主体对通过投入大量资金、技术、人力等经营成本而积累、整理所形成、使用和运营的数据享有财产权益,他人未经许可破解该市场主体对数据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抓取并使用数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 被告:慢钱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