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为共同危险行为而不是共同危害行为 他说民法与刑法不一样,只看客观上损害后果由谁造成则由谁承担责任,与是否有主观上共同故意无关,因此发生2问题中情况的话应由甲承担责任 我觉得有点不能接受,因此特向大家求教~)
因为此时“确定”的具体侵权人,并非当然的只是一个人,有可能在共同危险行为中的数人被确定为具体的侵权人,而此时在这具体的侵权人之间该如何承担最终责任,有待援引其他条文进行体系性的解释。 一、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这一属于来源于日本民法判例学说,在德国法上被成为“参与危险行为”。是指“...
解析:多数人侵权类型包括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上述四类多数人侵权类型中,只有共同危险行为无法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而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
1共同危险行为与名誉权的问题1.侵权责任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二人以上实施”是否需要共同过错?举个例子,甲乙两人分别到森林打猎,看到一黑影而同时从不...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关键在于能否确定具体侵权人 ;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能够确定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
题目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从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为实际造成他人损害,但不能确定该人是谁,故而由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A.正确B.错误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
关于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B. 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 C. 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D.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反馈 收藏 ...
解析:连带责任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①实施共同侵权行为;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③实施共同危险行为;④叠加的数人侵权行为,即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⑤法律直接规定数个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可见,B、C、D项表述的情形都存在连带...
下列情形中对责任人应当适用连带责任的是__。A.分别实施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同一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B.数人共同实施加害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C.数个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时所应承担的责任D.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时,雇主和雇员所应承担的责任
甲和乙各自分别往丙的食物中投放了半份毒药,毒药刚好达到致死量,致丙死亡。甲和乙的行为属于()A.共同侵权行为B.共同危险行为C.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D.承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