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科信〔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
教科信〔2024〕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教务处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学院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邮政编码:423000 院办电话:0735-2322548 传真: 0735-2322508 招生就业指导处:0735-2351060丨2353210丨2353329丨2350731 ...
《物理实验》创刊于1980年,是由教育部主管、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学术期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刊,是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单位,是高等学校物理演示实验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本刊宗旨主要是交...
第一条 为切实增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对于为获得利益有组织实施请托、打招呼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学术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由教育部进行约谈并责令其改正,列入教育部学风建设不良记录。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具体内容跟教育老师一起来看——《通知》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召开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为确保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定于 2024年4月26日14:00-17:30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
教科信〔2024〕3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5-31 08:44 | 编稿:陈丹 相关内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4-06-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 [2024-06-13] 高等学校预防与...
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