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8月24日24时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16) 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