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国以英语授课形式开展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以英语授...
医学教育英语授课可按上限上浮。 第三十条 教育部将委托全国医学(西医)来华留学生教育专家组对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合格的学校名单及招生规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留学生。 申请招收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留学生的学校经全国医学(西医)来华留...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教外来〔2007〕39号),旨在规范我国来华留学生医学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教育质量。近年来,随着我国部分高校开设英语授课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以吸引国际学生,这一举措受到欢迎,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学校过分追求规模,师资力量不足...
培养标准强调了医学教育的科学性和实践性,要求留学生掌握基本汉语和中国概况,理解医学科学原理,具备临床实践能力,遵循医学伦理,并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此外,他们还需掌握多种医学知识和技能,包括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公共卫生等多方面内容。课程计划方面,招生学校需根据医学科学进展调整课程,设置中国文...
教育部发布了《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附件,详细列出了2007/2008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校名单和招生计划。以下是部分高校的信息:1. 北京大学: 0人招生2. 清华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 0人招生3. 首都医科大学: 100人招生4. ...
为规范我国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部成立了全国医学(西医)专业来华留学生教育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
第3页 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接上页] 临床医学课程通常包括诊断学、影像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学、口腔医学、皮肤性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学等。临床...
摘要:教外来〔2007〕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近年来,我国部分学校为扩大留学生规模,满足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使用英语授课的医学教育的需求,开设了用英语全程授课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得到了一些国家和来华留学生的欢迎。
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我国部分学校为扩大留学生规模,满足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使用英语授课的医学教育的需求,开设了用英语全程授课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得到了一些国家和来华留学生的欢迎。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