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统筹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教育部内司局、直属单位和部属高校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教育行业或本部门(单位)所属学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公安部加强对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负责...
厅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现将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技〔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保障和促进我省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9-12-02 [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6-12-22 [5]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政策解读.2016-09-20 [6]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教育信息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