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以下简称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配备教育督导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条教育督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查看全文 教育督导规章制度 第...
教育督导制度的治理之困 教育督导的现代化体现在督导理念、思维方式、方法途径等方面的系统变革。新时代,国家对教育督导重新进行了顶层设计,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教育督导需要主动作为,增强教育督导主体的专业履职能力,也需要适应教育治理环境的新变化,完善教育督...
第六条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督查工作的科学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二、组织机构 第七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设立教育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督导督查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教育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督导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 第九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
教育督导制度的治理之路 2019 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在十大战略任务中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明确要求“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构建现代化的教育督导体系。
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全国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地方...
国家教育督导制度 第1篇 国家教育督导制度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教育视导工作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当时教育部设办公厅、高等教育司、中等教育司、初等教育司、社会教育司、视导司。视导司是在原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研究室、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视导室、资料科等几个单位基础上组建的。
学校教育督导制度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可以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提供依据。其次,督导制度可以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学校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再次,通过督导评估,可以为教师和学校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学校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 ...
原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巡视员 程锦慧 自1977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恢复重建教育督导的构想以来,经过四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人员从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专兼职督导人员近20万人的队伍。教育督导制度也成为中国八大教育制度之一,并于1995年写入《教...
第十六条 教育督导组的成员在督导过程中,享有与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等的权利,不受任何干扰和阻碍。 六、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被督导单位违反本制度的,教育督导组可以提出整改要求,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教育督导组成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