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犯罪行为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法条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负的法律责任有()。【多选题】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B.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主体范围的认定 200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对审计署致函做出的《关于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字[...
王某为公司会计人员,故意销毁了公司大量的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王某可判处的刑罚是( ) A.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为了打击那些在单位经济活动中,企图掩盖贪污、偷税漏税、逃避审计审查等行为,进而隐匿销毁会计账簿、凭证的危害行为。刑法162条中规定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