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绩观错位行为中,决策行为、具体执行等手段可能同时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第七十七条)、违反工作纪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第一百三十二条),可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择一重处理。在处分档次相当情况下,为凸显行为政治属性,按政绩观错位行为处理。此外,如政绩观错位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
审视政绩观错位,要从是否真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上来认识,要深刻把握、全面理解其行为的政治危害性,精准认定处理。 关于行为主体。政绩观错位行为针对一个地方或部门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决策、执行事项,因此违...
《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
违背群众意愿、一味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如果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把握存在偏差,脱离实际、盲目蛮干、贪图虚名,就极有可能作出不符合群众需求的决策,应当坚决予以纠治。”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吕晓云表示。新修...
因此,在我看来,不切实际、不看未来发展趋势,盲目新增设大学也是一种极不合理的做法,实质上是政绩观错位的一种表现。这让我们不得不警惕。当然,也许最近几年,甚至最近十年都看不出问题,只有十几年之后才能看得出问题的发生,到那时为时已晚。总之,在我看来一定要结合当地的教育资源情况和人口出生率的变化,...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融“绘”贯通丨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警惕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 原标题:《融“绘”贯通丨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警惕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来源:陕西纪检监察
《条例》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只有想法没有办法和行动,甚至把想法当结果、把计划当落实,干事创业就只会停留在想法中、纸面上,容易沦为“空想政绩”。要以项目化管理把想法分解开来、固定起来,精细制定“施工图”、“时间表”,对标对表做足抓落实推动的基本功,向实处发力、向目标挺进;抓好决策、计划、要点等事项销号管理,精准纠正工作推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