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0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第一章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