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采...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自2020年7月1日起,除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各单位按项目实施...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六、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 (二)投诉 七、政府采购的监督
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中央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采购意向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第6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试点预算主管部门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预算单位将无法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采购项目委托。 (三)确保准确性及时性。市级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我厅对《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青财采字[2015]1728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国务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区于2019年已启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升级改版工作,着力构建集政府采购交易、监管、信息评价为一体的全区政府采购“一张网”,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