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但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由于《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 (四)、...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即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招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投标行为,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的一种交易方式,该行为可能发生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其他领域。 强调的法律责任不同: ...
五、包含的内涵不同“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仅仅是招标投标活动上的适用,但在招标投标程序之外的其他活动及管理,还应当遵行《政府采购法》,否则与政府采购程序相冲突。“政府采购”是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及为这种采购行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6种采购方式,其中第6种为兜底性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认定的采购方式主要有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及合作创新采购方式。 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对于非招标方式无规定。 五、对投标人参与投标利...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区别 2022-01-26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1)规范的主体不同:①“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2)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者调整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严格的区别。政府采购是政府改革财政支出管理、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其着重点是要解决政府内部财政资金如何支出的问题,属于政府内部事务;而招标投标是业主率先提出工程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
1.《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相互协调,彼此补充。 2.《政府采购法》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3.程序上有相通之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邀请招标方式和第三十五条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完全参照了《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界定的范围与主体 政府采购法涵盖的范围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采购是其独有内容,如会议定点、加油、修车等。其主体是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专门设立了政府采购中心来管理采购事务。法规 招标投标法则主要涉及...
如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那么就应该适用《招标投标法》。这里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看采购项目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那么即使不是政府采购工程,也可能需要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3.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除了资金来源和采购...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区别在于:一是立法初衷不同。建立招标投标制度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所以《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初衷主要是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投融资监管;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所以《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初衷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