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23〕21号 附件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2022年印发的《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需要,我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9〕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
发文文号: 财库[2023]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0-17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发文文号: 财库[2023]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0-17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财库〔2023〕21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2022年印发的《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需要,我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9〕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