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略)(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遵循本应用指南中表1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行业固定...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单位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捐赠收入”科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接受捐赠取得货币资金的,还应当同时按照“其他预算收入”科目相关规定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二)单位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应当根据《政府会...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 业务活劢或其他活劢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丌含1年)、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 一、关于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接受捐赠,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单位取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相关规定进...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
2016年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对政府会计主体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做出了统一规定,客观上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标准体系。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是对政府会计固定资产准则的重要补充,这不仅为政府各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提供政策依据,更有利于政府会计...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表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具体要求 1、政府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表1的资产类别框架下进行细化,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2、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当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会[2017]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