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办理的手续是:1、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2、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3、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法律客观:《卫生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七条...
医院常用诊疗规范、法规文件全书上QQ阅读看本书 新人免费读10天 领看书特权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立即登录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