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规定,头盔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3)头盔表面摩擦力 新标准规定,头盔表面应不会受摩擦力阻挡而停止。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
《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仅包含摩托车乘员头盔,按头盔的形状(全盔、半盔)和使用对象(总排气量125cc及以上、总排气量125cc以下)将头盔分为A类(全盔)、A类(半盔)和B类盔。本次修订,考虑到标准必须同时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头盔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调整了分类方式,将头盔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种不同的适用...
另外,标准中部分要求已不能完全满足多元化的头盔使用需求,如部分摩托车骑行爱好者使用的头盔,其头围尺寸、重量等参数超出了标准的范围,造成部分高性能头盔无标准可依现象。在电动自行车头盔方面:为保障骑车人员安全,公安部组织开展“一盔一带...
三按,就是用手按压缓冲层,选择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四戴,就是要试戴舒适、贴合的头盔,有护目镜的要选择透光性好的镜片;五问,就是要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和B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
今年7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正式实施,该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替代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该国标的实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同时对该...
强制性国家标准 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该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魏宏会上表示,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为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到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魏宏介绍,这次修订有三个特点: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
标准要求头盔应具备一定的防护功能,包括能够保护头部免受碰撞和坠落物的伤害,具备足够的强度和抗冲击性能,并且需要通过相关测试认证。 2.欧洲标准:ECE R22.05。 这是欧洲联合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颁布的头盔安全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该标准要求头盔应具备一定的冲击吸收性能、视野范...
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记者 李可婧)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相较于各地已普遍通过地方立法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上路时要佩戴头盔,但在较长时间内作为技术支撑和依据的头盔质量标准却处于滞后状态。原国家标准GB 811仅规定摩托车乘员头盔质量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未有国家标准。于是,生产厂家各自制定标准,各行其是,在市场上标称为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