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 43 号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 李荣融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基本信息 书名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摩托车行业管理,规范摩托车生产秩序,促进摩托车产业结构调整,防止重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全国摩托车行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国家实行摩托车生产准入...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已经取得生产准入许可的摩托车生产企业,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准入管理规定的整改和配套设施的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本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以上即是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有所帮助,并有效地推...
第一条 为加强摩托车行业管理,规范摩托车生产秩序,促进摩托车产业结构调整,防止重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全国摩托车行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国家实行摩托车生产准入制度。未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任何企业和...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摩托车行业管理,规范摩托车生产秩序,促进摩托车产业结构调整,防止重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全国摩托车行业的统一管理。 国家实行摩托车生产准入制度。未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任何企业和个...
未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批准,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摩托车生产。 第三条国家经贸委负责全国摩托车生产准入的统一管理,并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获得生产准入的摩托车企业及产品。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经贸委)根据国家法律、...
1、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 43 号 , 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实行摩托车生产准入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摩托 车生产的企业,必须通过生产准入考核、获得摩托车生产准入证书 ,方能取 得摩托车生产资格。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3号,以下简称 《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摩托车生产准入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摩破托车生产的企 业,必须破通过生产准入考核、获破得《摩托车生产准入证破书》,方能取得摩托车...
根据第一章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作为全国摩托车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全行业的全面监管和协调工作。根据第三章内容,国家实施严格的摩托车生产准入制度,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国家经贸委的正式许可,不得私自从事摩托车的生产活动。这体现了国家对摩托车生产的严谨态度和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