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的新增规定 导读:《刑法》修正案(八)定三十七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定罪视情况而定,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法规 具体来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未经本人同意...
怀远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包括李萍在内,该案中11名被摘取器官者,均为蚌埠市怀远县人,都曾因车祸或脑出血等疾病在怀远县人民医院ICU救治。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洋、陆森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规定,在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没有红十字会人...
安徽怀远摘取人体器官案又有后续了。 事件回顾: 2018年,石某某的母亲因颅脑损伤住院治疗,在黑救护车上被摘取了肝脏肾脏,涉案人员6人,后又查出另外10起摘取人体器官案。 2020年7月,怀远县法院以毁坏尸体罪判处黄某某杨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最高行期二年四个月。
不久前,安徽蚌埠中院终审裁定了这起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法院认定,11名死者的肝肾先后被非法、擅自摘取,6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内鬼伸向死者的黑手终于被斩断,一个非法摘除人体器官的团伙也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算是给了那些受害者的家属一些安慰。 然而...
澎湃新闻25日消息,近期,安徽蚌埠中院终审裁定了一起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法院认定,11名死者的肝肾先后被非法、擅自摘取,6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11月23日,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得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人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规定,在人体器官...
摘取尸体器官可能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未经允许摘取尸体器官,可能触犯该法律条款,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 此外,如果是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
这就是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的了,叫做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这个罪最高可以判到有期徒刑20年,也是挺重的一个罪。而这个罪,也不是说始终是定这一个罪,还有几个特殊情形。 比如说未经本人同意摘取了器官,比如说摘取了未成年人的器官,比如说欺骗或者威胁别人自愿去捐赠器官。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定这个组织出卖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