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外智服务。鼓励国内外专家和院士在崇明进行生态技术研究。凡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崇明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生态科技项目资金资助;凡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万元的生态科技项目资金资助。(四)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其中,对孵化培育科创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的支持是本次新增的内容,并提高了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沪崇科规〔2021〕2号)同时废止。政策条款如与本区其他支持政策条款重...
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崇明区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后稳定经营满一年的科技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支持内容 (一)建设技术平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在崇明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崇明生态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工...
第十一条 【使用科技创新券】企业使用上海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提供的科学仪器设施和研发服务,获得上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的,除市级补贴外,区财政按照市科委核定的“科技创新券”金额1:1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科技融合发展】积极鼓励将非涉密的先进军用科技应用于崇明生态建设,推进融合发...
为进一步加强支持建设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我委结合本区实际,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了修订。
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崇明区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后稳定经营满一年的科技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支持内容 (一)建设技术平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在崇明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崇明生态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工...
为进一步加强支持建设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我委结合本区实际,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了修订。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沪崇科规〔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日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2021年12月23日二届区委常委会第4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2024-12-18 [8]上海市虹口区.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21-11-30 [9]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2019-07-10 [10]上海市闵行区. 闵行区人民...
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崇明区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后稳定经营满一年的科技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支持内容 (一)建设技术平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在崇明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崇明生态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