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归集本就无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