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会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拥有孩子的探视权。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妨碍对方行使探视权的现象,故而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探望权司法解释,对探望权加以保护。 一、《民法典》探望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
[律师回复] 探视权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法律框架下,探视权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这一规定强调了探视权的普遍性与必要性。在具体实施探视权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探视的方式、时间与次数。这种协商原则体现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