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规范庭前会议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具有...
《严格排非规定》第三条、《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第一条 6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严格排非规定》第四条、《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第一条 7 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二十七条经法庭审理,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排除: (一)确认以本规程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二)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案件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或者讯问录音录像存在选择性录制、剪接、删改等情形,综合现有证据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三)侦查机关除紧急情况外没有在规定的办...
充分排除非法取证情形的,该调查程序仍需启动,只是可以简化;但修订后的《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第十七条则吸收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就控辩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排非事项,首先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对证据收集合法性存有
新的排非规程相较于旧版规程,可以说在核心问题上是重大退步,比如将“法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有疑问”作为启动排非调查的前置条件,几乎将必然导致审判人员对“有疑问”这种模糊且充满主观性的自由裁判权的滥用,导致排非调查程序启动的困难。同时,将“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作为排除口供的实体标准,也将导致非法口供的排除...
我对排非规程比较感兴趣,就先从排非规程说起吧。新的排非规程第23条规定:被告人及辩护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收集但未提交的讯问录音录像、体检记录等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证据材料与证据收集合法性有关的,应当予以调取;认为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无关的,应当决定不予调取,并向被告人及辩护...
总体来看,根据最新《2024排非规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未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在庭审中进行调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没有疑问,且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表明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以不再决定进行调查并说明理由。该条款内容与《2021刑诉司法...
近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和《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 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两项规程”,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蒋为杰律师受法律铭家讲堂邀请,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近二十年刑事办案经验,聚焦庭前会议和非法证据排除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两高三部《庭前会议规程》《排非规程》深度...
人民法院送达起诉书时的告知义务,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非 572024-09 4 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非应当提供线索或者材料(线索/材料之界定) 542024-09 5 排非规程第七条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的义务 412024-09 6 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并查实非法证据排除义务 442024...
新规程第十一条引入了审判阶段“讯问合法性核查”的询问环节。在这一环节,检察机关对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进行询问时,被告人明确表示不存在非法取证时,后续提出排非申请应当说明理由。这一规定有助于在审判阶段进一步确认讯问的合法性。 庭前会议与庭审中的排非程序调整: 新规程对庭前会议和庭审中的排非程序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