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得以充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 第二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等政策,推进DRG付费落实,做好协议管理、数据采集,加...
为深入推进我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8月24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49号),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我省自2019年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以来,各市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本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初...
河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特例单议工作流程,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收治疑难杂症,根据《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纳入按病...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基本权益,积极稳妥做好DRG付费经办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
山东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 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 试行) )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基本权益,积极稳妥做好 DRG 付费经办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沈阳市医疗保障DRG付费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转发给你,请你局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明确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经办规程中具体明确DRG付费实行区域总额预算,不再对纳入DRG付费医疗机构单设具体总控额度。取消某个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的边界,充分尊重医疗机构发展的自主权。 (二)加强基金预算管理。针对部分市对DRG费率的浮动调整原则性不强的问题,再次强调DRG预算的...
第一条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得以充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 第二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等政策,推进DRG付费落实,做好协议管理、数据采集...
第一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得以充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 第二条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等政策,积极推进DRG付费工作高效落实,做好协议管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