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准则,当持股比例达到20%至50%之间,并且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选项B虽然持股比例不足20%,但如果存在重大影响,则也应采用权益法。选项D持股比例为30%,通常认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故应采用权益法。而选项A、C和E均不符合权益法的应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