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而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元,事件引起关注。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
近日,一则“餐馆售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元的消息,登上了各大网络社交平台的热搜榜。 报道显示,合肥市包河区的一家王良才酸菜鱼餐馆,因为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而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菜,被罚款5000元。合肥市庐阳区的又驰餐饮店也因为相同的原因,售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不过,记者从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媒体报道,7月下旬,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处罚。这事在社交媒体被简述为“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列入处罚对象的当然不是“拍黄瓜”,而是超营业范围从事冷食经营。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
经调查,包先生售卖凉拌黄瓜10份,销售金额89.1元。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包先生的违法事实和依法依据,以及给予其酌情减轻1万元的罚款。然后,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包先生。对于该行政处罚决定,包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包先生违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准确,程序正当,处罚适当,符合法律...
7月下旬,记者从安徽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冷食类食品制售”为一个单独的食品经营项目,之所以售卖凉拌黄瓜被罚款,就是因为饭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包括冷食类食品制售,属于超范围经营。从法律角度看,商户超过经营范围售卖冷黄瓜被罚5000元似乎是有依据的。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为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关注。 这些餐馆的老板和消费者都感到不解和不满,认为凉拌黄瓜是一种简单、廉价、常见的凉菜,不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 那么,这些餐馆到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是什么?这种处罚是否合理合法?本文...
事实上,这些话题的核心并不是黄瓜,而是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安全。相关餐饮企业被罚,最主要的原因是“凉皮+黄瓜丝”“凉拌黄瓜”属于冷食类食品,食品安全要求高,需要有对应的经营许可。如果餐饮企业不具备许可就制售这类产品,意味着违法经营,自然会被依法查处。不是所有餐厅都能卖“凉拌黄瓜”并非所有的餐厅...
该案发生于两年多前。2020年11月,持有餐饮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福州市某小吃店被群众举报,在经营过程中违法销售冷制菜品。直至案发,该小吃店共销售凉拌黄瓜10份,销售额为89.1元。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小吃店没收违法所得89.1元,并酌情减轻处以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