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刑论名词解释:又称“报应主义”。西方刑法学者关于刑罚目的的一种学说。认为刑罚只是为了恢复社会正义或满足社会的正义感而对犯罪加以适用,意在对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的报应,除此之外,刑罚本无其他目的。犯罪是判处刑罚的唯一原因。报应主义的理论基础是道义责任和社会正义的观念,认为犯罪为自由意志决定的结果,违反了社...
报应刑论就是以此为前提建构起来的。 二、报应刑的实现 作为刑罚正当根据的报应是对犯罪的回报(以恶报恶)以及对受害者的补偿,它主要根据犯罪事实上造成的危害后果确定刑罚及其程度,追求罪刑之间的大致均衡。 报应刑理论经历了从神意报应到道义报应,再到法律报应的演进过程,其中康德推崇的道义报应论(以道德义务论证报应...
大路法系并非特指报应刑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大路法系并不是一个精确的法律术语,它可能指的是大陆法系,这是一种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而报应刑论,则是一种刑罚理论,认为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报应,即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而应受到的惩罚。 其次,大路法系(或大陆法系)并不仅仅包含报应刑论这一种...
报应论是很原始的理论,可以追溯到罗马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绝不代表他是落后的。 但另一方面,报应刑没有产生更多社会价值,目的刑这种预防性,前瞻性的特点能更好的保护社会利益。目的刑能够积极而治本,防患于未然。报应论如同一座坟墓,掩瞒过去的罪恶,给现在留下的是丑陋和虚无;而目的论如同一束阳光,在刑罚...
相对报应刑论是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需要明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法律基础。法规1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核心内容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必须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性质、情...
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区别在于,前者注重事后处理,“即把善后作为刑罚的任务”;后者注重面向未来,即预防犯罪。如果大家不记得的话,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贝卡利亚对于刑罚的目的的描述:“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用目的刑论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双重预防论啊。再看...
一、报应刑论的基本思想 (一)报应刑理论的内涵 报应理论不是追求任何对社会有用的目的中考虑刑罚的意义,而是通过让罪犯承担痛苦的方法,使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加于自身的罪责,在正义的方式下得到报应、弥补和赎罪。报应刑起源于古代同态复仇的报复...
目前理论界大量学者主张预防刑论,并批评报应刑论。但报应刑论一直以来的进步与发展被忽视,人们对其的理解往往还残留着残酷与复仇的印象。因此本文尝试将厘清报应刑论的发展脉络,并通过报应刑论的哲学基点剖析,并对相对报应刑论进行提倡。 关键词:刑罚理论;刑罚根据论;报应刑论;相对报应刑论 一、报应刑论的起源与...
一、报应刑正义的传统基础 报应刑论主张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利的侵犯,因此惩罚的目的在于实现公正,即罪犯应因其行为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种观点强调个人责任和道德责任,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道德主体,有能力做出自由选择并承担相应后果。然而,随着神经科学研究揭示出许多行为背后的生物学机制,这一传统观念正面临前...
相对报应刑论的核心:相对报应刑论强调刑罚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相适应,还要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这一观点已经超越了单纯基于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报应刑论。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包括主观恶性和再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