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二)涉及征、减、免税...
报关单应包括全部必要内容报关单填制时应将每一栏的信息填写完整不允许出现空白占位符或完全不填否则就会影响报关单的正确性和检验清关的进度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号及项数 报关单的首页:报关单的首行有一个编号,它是标识报关单的唯一号码,由清关当局划定,每单有...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审...
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 2019年第18号公告发布)中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将第二十五条“毛重(千克)”的填报要求由“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 二、报关单的填制规范 (1) 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 (2)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报关单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
报关单填制规范调整,报检也有变动!4月10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并简化相关申报栏目,海关总署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的相关栏目及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相应的填报要求。 (一)对原规范中的第二十五条...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