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时所采用的抗浮设防水位数值,地勘单位不负责了,要由设计师判断选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局部修订意见稿公布,原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新修订的条文改为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建议值”。也就是地勘单位只提供建议值,不对设防水位实际负责了...
这本是地方政府需要做的事,地方政府不负责去组织调查当地水文资料、论证本地区的抗浮水位,非要让勘查,设计来定,这样人为干扰就很大。但是按专业水准说,地勘单位确定抗浮水位要比设计单位准确得多,而且更具说服力,更能保证安全。现在各地开抗浮水位论证 有多少不是在勘查专家指导下进行的。这么简单的问题,编制规范的人...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规定,建筑地下工程确定防水等级时,主要环境类别划分标准为( ) A. 常年地下水位高度 B. 年降雨量大小 C. 抗浮设计水位高度 D. 地下工程重要性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C 反馈 收藏
设计时所采用的抗浮设防水位数值,地勘单位不负责了,要由设计师判断选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局部修订意见稿公布,原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新修订的条文改为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建议值”。也就是地勘单位只提供建议值,不对设防水位实际负责了...
设计时所采用的抗浮设防水位数值,地勘单位不负责了,要由设计师判断选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局部修订意见稿公布,原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新修订的条文改为地勘单位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建议值”。也就是地勘单位只提供建议值,不对设防水位实际负责了...
首先从依据上讲,勘察单位提供建议值是规范规定的。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 2019)4.1.3明确规定: 抗浮工程勘察应采用针对性的技术手段查明场地水文地质及环境特征,分析和评价岩土体的渗透性、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及其对工程抗浮安全性的影响,提供抗浮设防水位建议值及抗浮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参数。
首先从依据上讲,勘察单位提供建议值是规范规定的。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 2019)4.1.3明确规定: 抗浮工程勘察应采用针对性的技术手段查明场地水文地质及环境特征,分析和评价岩土体的渗透性、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及其对工程抗浮安全性的影响,提供抗浮设防水位建议值及抗浮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