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已经2009年2月11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第七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流域管理机构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干旱特点、水资源条件及水工程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组织其成员单位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抗旱预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制市城区应当编制城市专项抗旱预案,保障发生干旱灾害或者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城市生活...
本条例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 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旱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 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颁布机构为国务院,颁布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该条例的制定旨在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条例中详细规定了抗旱工作的组织体制、预防措施、应急响应以及灾后恢复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为我国的抗旱工作提供了重...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旱是指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预防、减轻干旱灾害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第三条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旱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
01抗旱条例背景和重要性 制定背景及意义制定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抗旱工作的行政法规,旨在解决当前抗旱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该条例为抗旱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推进了抗旱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生活用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生活用水,确保在干旱条件下居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