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EPC是工程建设领域一种投融资模式,投资人一般指的是社会资本方,EPC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发承包模式,投资人+EPC核心要点是社会资本方以投资方的角色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同时由社会资本方以EPC方式承揽工程建设。作为一种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投资人+EPC的回报机制至关重要。对于社会资本...
实务中“投资人+EPC”模式又称“股权合作型EPC”模式,一般被认为是EPC+F模式的衍生变种,主要是指项目承接主体(通常为EPC总承包方)与项目业主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承接主体协助下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取得EPC工程,进行项目运营管理,并获得投资收益。在当前其他“EPC+”模式纷纷陷入合规窘境后,该模式因其表征体现...
“F+EPC”模式:即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对EPC模式的一种拓展和变形,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用的比较多。 F融资在前,EPC建造施工在后,承包商能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替业主找到优质融资渠道,促进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进而获...
模式的运作流程 一般是地方政府授权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一次性选定社会投资人及工程总承包方,实施主体与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社会投资人承担EPC总承包任务,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定期限内平台公司负责回购社会投资人全部股权。(一)项目策划与立项阶段 ...
"投资人+EPC”即”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是地方政府授权地方国企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社会资本方(通常可以实现两标并一标,即选定的社会投资人可直接作为项目EPC总承包方),由实施主体与选定的社会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
“投资人+EPC”模式即中标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本项目,同时该项目也由中标企业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其合规要义在于:既然中标施工企业是投资人,项目资本金由企业出资,那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是政府投资项目了。《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采取...
(2)资产性:工程总承包企业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不能将项目公司股权与政府固定的付款责任联系起来,不能设置明股实债或有固定收益,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公司股权所对应的项目资产应视为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所有。“投资人+EPC”项目总投资规模均较大,据对国内“投资人+EPC”项目的抽样统计分析,目前50-100亿元项目占比...
实践中,“投资人+EPC(施工总承包)”模式又称“股权合作/股权投资+EPC”模式,目前的主流做法是由地方政府授权下属地方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具有经营性内容的项目的开发,平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投资人(通常为EPC总承包方)后与其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投资人协助下负责进行项目筹划、资金筹措、...
“投资人+EPC”模式即中标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本项目,同时该项目也由中标企业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 其合规要义在于: 既然中标施工企业是投资人,项目资本金由企业出资,那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是政府投资项目了。《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采取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