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至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之基本所得額金額、計...
承保機關辦理本保險所需事務費, 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撥付, 其金額不得超過年度保險費總額百分之三點五。 第六條 自承保之日起至離職之日止。 被保險人應在其支領全額俸 (薪) 給之機關加保, 不得重複參加本保險。 重複參加本保險所繳之保險費, 概不退還。 但非可歸責於服務機關學校...
綜合所得稅的稅額計算,是以「所得淨額」作為課徵基礎,以 2023 年報稅來說,就是將 111年的總收入扣除前面提到的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可選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以及基本生活費差額(扣除條件:基本生活費高於前面需要扣除的項目)。 所得淨額的試算公式為: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