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动产担保物权的几项重要观点进行总结,回应了司法实践中涉及到房地分离、签完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以及抵押权随主债权一并转让等重大争议问题,因此,笔者针对《九民纪要(稿)》中关于上述三个问题所涉的具体观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理论与过往的裁判思路进行了简析并成此拙文一篇,以求各位...
二是“从市场交易的风险防范角度来看,物权法已经确立了房地应一并抵押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土地或者地上建筑物未一并抵押的也视为一并抵押,参与或从事房地产抵押实践的市场主体应当知悉该规定,其在设立土地抵押权时,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物权是否已经受限负有注意义务,并应积极向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以避免出现风险,反之...
进一步分析如下: 案例一:房地产抵押价值为5.662万元/㎡,楼面地价1.08万元/㎡,与当地公布的基准地价吻合。但测算的建筑物的现值单价为4.582万元/㎡(5.662-1.08),这样的一个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单价显然是偏高太多太多了,完全不符合当地建安行情。 案例二:房地产抵押价值为5.662万元/㎡,建安重置价取2600元/㎡,也...
的商品房开发模式谈起,实证考察房地分离背景下房 屋登记机构对抵押物转让的操作方式,并进行评析。 一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分户中抵押物转让的实 务表达 在上述开发模式下'土地抵押物的转让主要在两 个环节,一是商品房预售环节,二是商品房分户转移
关于房地分离背景下抵押物转让、预售与登记的案例及剖析
解析 官方提供 B解析:在静态关系上,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实现了分离,在抵押时,实行“房地一体主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不可以转让。 在静态关系上,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实现了分离,在抵押时,实行“房地一体主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不可以转让。
一、法院对于房地分离抵押时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分别抵押,是指抵押权人A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登记,债权人B以建筑物进行抵押登记。 1、后登记行为可能被撤销 参考案例:(2014)成行终字第512号 案情简要如下:2011年5月13日,兴平公司向融通公司提供担保,将其所有的房屋在新津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1年9月27...
在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之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抵押分别由国土和住建部门登记,这一定程度上使得房地分离抵押(包括单独抵押和分别抵押)的情形非常普遍。 2008年4月,最高法院原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讨论会”上就说到:“房地分别抵押的效力、评估方法、清偿规则等均是司法解释需予以明...
在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之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抵押分别由国土和住建部门登记,这一定程度上使得房地分离抵押(包括单独抵押和分别抵押)的情形非常普遍。 2008年4月,最高法院原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讨论会”上就说到:“房地分别抵押的效力、评估方法、清偿规则等均是司法解释需予以明...
这种做法原因有二,原因一是就房地产抵押备案而言,部分城市房地产抵押需分别向土地和房产两个管理部门备案,故需要将房地产价值强行分离为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原因二是部分银行机构在考察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时,对土地价值和建筑物价值会给予不同的贷款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