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操作维护、勤务保障等专业技能工作,并将原《条例》义务条款中承担应急应战任务内容调整到职责条款,细化明确为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