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西部地区划分标准我国中东西部地区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划分的,具体划分如下: 1、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和湖南省,共九个省级行政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区域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三十; 2、东部地区:包括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
1、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级行政区);2、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0个省级行政区);3、中部地区: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6个省级行政区);4、西部地区: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