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106条所规定的累积投票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它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在这个制度下,股东的投票权并非每股一票,而是等于待选董事、监事总人数与持有股权数的乘积,这种制度可以增加中小股东选出能...
简述累积投票制的含义及作用。答案: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
我国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但《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特别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何为累积投票制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 A. 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B. 只能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论公司法上的累积投票制 在第四部分,首先探讨了我国1993年的公司立法缺乏累积投票制法条的缺憾,进而阐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进展情况。其次,对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06条进行了分析,... 许杰 - 华东政法学院 被引量: 0发表: 0年 论累积投票制度 新第106条增加了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本文通过对传统的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