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图片来源:《我不是药神》剧照 Tips:我国的药品专利权和“正版仿制药” 我国在专利强制许可(简单说就是在有需要的时候,不管正版药品专利保护是否到期都开放仿制)的制度上,规定的适用条件甚至比欧盟的立法还要严苛。再加上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本身的双刃剑的特性,使得《专利法》实施三十年来...
我想你只会关心药是否有效,价格你是否承担得起吧。 但这难道又可以说,当专利权和生存权有矛盾时,生存权就应该优先考虑吗?当然不是。 我们换个角度想想,研发一款新药的成本巨大,如果药厂没有专利期的保护,收不回成本,赚不到钱,就再也没有药厂愿意去研发新药了,非但无法治愈一些疑难杂症,甚至影响到医药学的进步,...
我不是药神,首次将医药问题放上了桌面。印度药,隐喻仿制药,因为不属于西方药企专利费的范畴内。 中西医的斗争核心,就在专利费。中西医的区别,更多的是话语权的区别。 专利费是非常可怕的东西,中国商业制度里,是没有把人名作为创新专利的习惯,比如我们叫勾股定理,不叫毕达哥拉斯定理。所以,这造成世界对"中国人缺...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看完了,作为一名八零后,芸芸众生一员,我被电影里的很多情节打动着,留下了深刻印象。一、咸鱼翻身的程勇 一个卖印度神油等保健品的,接受了一位身患癌症创业者的来访,透露说印度能走私到便宜的治疗白血病的药物,此时程勇正处在房租交不起造成门面关停、老婆离婚等窘境,经再三思量,...
影片《我不是药神》中,主人公程勇(昵称勇哥)本未患病,而是一位经济上捉襟见肘、情感上一败涂地,甚至略带油腻的普通中年男子。并且程勇也确实从事了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印度仿制药的行为,换言之,电影主人公的行为不能被简单定义为代购。最后,从行为的结果来看,程勇以走私罪和销售假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获减...
说到底,不就是因为欧美的【专利霸权】么?! 印度药厂都能做得出的等同效果仿制药,难道中国药厂做不出来?无非是碍于欧美药企的专利壁垒。印度阿三靠堆人命帮欧美药厂做实验,获得了部分豁免权,我们不可能。 而类似这样的专利壁垒,在各行各业,还不知道有多少,都被占据先发优势的欧美企业直接卡死了。
一和朋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恍然想到了几年前的陆勇案。因为白血病友代购印度药格列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最终在声援之下,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是病友们自发组织的购买行为而非销售行为,为了买药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在公诉阶段无罪释放,比电影里程勇经审...
陆勇案本已完结,但时下又因为一部《我不是药神》被推至浪尖,相较于罪与非罪的学术难题。人们此刻似乎更关注本案中涉及法律本身与人性之间的摩擦。有甚者认为,专利法在本案中为垄断资本站队,实是案件推进的罪魁祸首。基于此原因,以下笔者将立足于《专利法》条文,还其公平、公正。
就像《我不是药神》剧情里一般,一些特殊药品如抗癌药等等,这些药品的制造公司往往为了追求利益,对药品进行垄断,同时药品的制造成本非常高昂,制造公司在享有专利保护权的同时为了盈利往往会提高产品的价格,但抗癌药物是属于病人的必需品并且其他药物不能代替。所以这种冲突就导致有人进行药品的“走私”...
不过对印度人而言,原版药价格高昂并不十分要紧,因为印度实行了一套独特的制度来保证仿制药的生产,使得印度成为世界公认的仿制药第一大国。仿制药不是「假药」,它是「仿制」其他专利药进行研发和生产的正规药物。用上 受到《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引起的的反响,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随着抗癌药新规逐步落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