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对企业进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违规必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所有者权益,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37号令)《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川国资委〔2017〕...
根据《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发生较大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5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5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
根据《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企业以集体决策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或未经集体决策导致重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决策人应当承担(),参与决策的其他人员应当承担A.直接责任,相应责任B.间接责任,相应责任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