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办发〔2017〕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哈密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哈密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