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的原因必须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即由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如果情势变更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则该方当事人应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 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到情势的变更。 如果当事人在缔约时能够预见情势变更,则表明其已经承担了该风险,不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
这种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第三,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而是由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引起;第四,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这种情势变更;最后,因情势变更导致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情势变更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
关于情势变更的法条,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释: 一、法条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抗力包含情势变更; 第二种观点认为两者存在根本不同,互相排斥,最为明确的体现就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 第三种观点认为两者虽相互独立,但存在交叉,不可抗力可作为情势变更事由。如有学者认为,正...
情势变更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该条款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地位,为处理因客观环境巨变引发的合同纠纷提供了裁判依据。适用情势变更规则需同时满足四项要件:其一,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该变化需为客观事实的实质性改变,如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
《民法典》第533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法》并没有规定情事变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对情势变更规则作出了规定。本条吸收了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作了几处删改:一是删除了“非不可抗力”的条件。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有着不同的作用,同时也具有共同性,即规范当事人没有承受的、支配...
情势变更在法条哪里 为你推荐 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 查看全文 赵亚坤律师 执业5年...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此为情势变更制度的法律依据。该制度的适用目的是在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情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情形下,通过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以消弥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本案中,被告为履行案涉合同,向XX公司购买煤炭的价格为每卡...